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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宜昌市社保参保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2018-08-21 17:01 {{clickNum}}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补贴吗?
  答:建档立卡未标脱贫的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县级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2.2018年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及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是多少?农村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补贴金额是多少?已脱贫的还可以享受吗?
  答:2018年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670元,其中个人缴费180元,各级财政补助490元。
  农村贫困人口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县(市、区)级财政在保持现有补贴额度不降低的基础上予以保障,确保将其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其参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补贴。
  2014年以来扶贫部门认定的全部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已脱贫人口、标记未脱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均可享受个人缴费补贴。
  3.在城镇就业个人不交失业保险吗?
  答:用人单位招用贫困人员应当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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